双学位教育
为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综合优势,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改变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单一的状况,同时为一些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学生创造条件,使他们能够脱颖而出,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获准法学双学位专业。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
2.在本专业学有余力,本专业主修课程未有不及格,并且未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3.必须跨学科申报双学位,即双学位学科要和主修学位学科不同。
二、教学计划总学分及授予学位
法学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75学分,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三、毕业与学位
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上述规定的全部课程(环节),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必须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即可授予“郑州轻工业学院双学位证书”。未能获得主修专业学位或者未完成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但达到辅修专业要求者,颁发“郑州轻工业学院辅修专业证书”;未达到辅修专业条件的,双学位成绩合格所取得的课程学分,可冲抵学生全院公共选修课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