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

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暂行)》(郑轻大政〔202538号)和《政法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暂行)》和学院实施细则执行(见附件1和附件2)。

  1. 时间安排

(一)96-7日。学生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提交综合素质项目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98-99日。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及遴选,确定拟推免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公示申请推免名单,包括综合排名及成绩明细等,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910-911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教务处按规定公示全校拟推免名单。

(四)918日。获得推免资格学生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

(五)920日前。学校上报推免名单。

(六)922900。获得推免资格学生正式报名。

(七)9239:00。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

(八)92514:00。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

(九)1020日。推免系统关闭。

  1. 工作要求及其他说明

(一)96-7日。学生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7日下午400-500提交申请表》、综合素质项目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政法学院207办公室。

(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申请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生工作。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要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三)申请推免的学生,对遴选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暂行)》中的申诉程序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提交至政法学院207办公室。

学院联系人:老师,老师。联系电话:0371-86608927

郑州轻工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暂行).pdf政法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细则.pdf郑州轻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