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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邀请省高院邹波法官进行环境公益诉讼及实践讲座(2016.10.10)
政法学院邀请省高院邹波法官进行环境公益诉讼及实践讲座
2016年10月10日,下午2点,政法学院邀请河南省高院环境资源庭邹波法官在二教楼714进行环境公益诉讼及其实践讲座。法学系主任潘成林老师、王阁老师及法学专业学生到场参加了此次讲座。
本次环境公益诉讼讲座属于法学家论坛讲座,邹法官为法学论坛第二位嘉宾。邹法官首先讲述了环境保护的五大发展理念,重点强调了水污染和土地污染的严重性,并由此谈到公益诉讼的历史演变过程,让师生对公益诉讼这一概念有了初步了解;紧接着,邹法官讲述了中国首例环境公益诉讼:贵州清镇市两湖一库管理局诉贵州天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并由此涉及当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情况,详谈了河南本土的两起环境公益诉讼以及本省环境公益诉讼发展进程;然后提出了推进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发展的建议。
通过本次讲座,师生对环境公益诉讼有了清晰的认知,并对当前的环境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督促大家从自我做起,切实爱护环境,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