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校外
关于申报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教师申报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的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分为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应用成果、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4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
(一)理论研究成果。是指在教育信息化理论研究、应用指导、调研考察等方面形成的,已经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中得到有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的论文、著作、调研(调查)报告等研究类成果和制度规范、建设标准等管理类成果。
(二)创新应用成果。是指在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方面成效显著、富有特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可参考、可借鉴的教学方式、管理模式、资源共享模式等案例型成果。分为区域类应用成果、学校类应用成果2类,包括机制创新、教学应用、大数据应用、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构建、教育管理信息化、信息化支持的教师专业发展、信息化支持的课程和教学模式改革、信息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化支持的教学评价方式变革、信息化支持的教学研究创新、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基于网络的教育精准扶贫等方向。
(三)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例。是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解决学科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的课堂教学案例。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也可以是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形式。
(四)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是指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二、申报要求
(一)理论研究成果
1.论文类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主题可涵盖国际教育信息化比较研究、国内教育信息化进展研究,信息技术促进师生发展及创新人才培养研究,个性化教育、智慧教育、混合学习等新型教育学习方式研究,基于“互联网+”、AR/VR、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的教育应用模式研究,在线教育及其与线下教育融合研究,STEM、创客等教育模式研究等方面。为促进全省教育信息化经验交流,在《河南教育信息化》电子期刊发表的文章,亦可参评论文类成果。
2.著作类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等,须取得ISBN统一书号,并公开出版发行。内容以教育信息化或网络安全为主题,具备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出版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3.调研(研究)报告。须为在信息化或网络安全工作实地调研中生成的,且被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时采纳,并在现行规章制度或政策文件中得到体现、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调研类成果。调研(研究)报告生成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成果完成人在10人以内。在全省得到推广应用的制度规范或信息化建设、评价(评估)标准亦可作为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
(二)创新应用成果
1.区域类应用成果。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18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惠及本区域80%以上中小学校,并在教学应用、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成果完成人数在15个以内,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其中主要完成人应为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和推动者,且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其他完成人应为项目的实际参与者,既可以是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也可以是其他企事业单位人员。
2.学校类应用成果。成果应在至少一个学科的全体教师中得到普遍化、常态化应用,或在课程建设、学科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研究、队伍建设、学生发展、教育管理、后勤保障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具有创新性,在促进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成果完成人数在10人以内,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其中主要完成人应为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和推动者,应为学校在编人员。其他完成人应为项目的实际参与者,既可以是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也可以是其他企事业单位人员。
(三)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例
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例应体现课堂教学中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的应用,突出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参评课例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愿在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共享或作为案例展示。
1.申报范围。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含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教师和教育技术工作者。
2.制作要求。
(1)内容要求。课例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主要教学环节应有字幕提示。课例视频采用常用视频文件格式。如果是时间较长的活动课程,则只需要几个关键环节的视频录像剪辑。教学设计、教学资源、教学效果评价和教学反思须一并报送,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40分钟)。
(2)技术要求。可以在录播教室录制、也可以在普通教室由双机位及以上摄像机录制完成,每节课时长不超过40分钟。前期录制分辨率不低于720×576,视频制作使用高清制式,压缩推荐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MP4,每节课大小不超过700M。
3.报送要求
课例无任何形式的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参赛课例应未参加过厅级及以上级别优质课例评选;每位参评教师限报送一件课例,每节课例限授课人1名、指导教师1名;以ZIP或RAR压缩包的方式上报。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课例作者承担。
(四)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1.申报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研人员、教育技术工作者,各有关高等学校教育电视工作者,各地教育电视台。
2.成果分类。
(1)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
每条新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校园新闻应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每条新闻控制在1分钟以内。
(2)校园电视作品
新闻专题类:校园专题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
校园DV(MV):应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MV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制作完成后有字幕,时长3—5分钟。
(3)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
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制作要求。
要求前期录制分辨率不低于720×576,视频制作推荐使用高清制式,压缩推荐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MP4,总大小不超过2G。
4.报送要求。
无任何形式的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参赛作品未参加过厅级及以上级别优秀教育电视节目评选;作品作者人数限3人,以ZIP或RAR压缩包的方式上报。
三、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1.申报时间:2020年5月18日—6月25日。
2.申报网址: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应用成果通过
http://www.rcloud.gov.cn申报;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通过http://hd.hner.cn申报。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栏目或项目参评指南等相关内容。
3.申报人在评审系统内填报的人员排序须与申报材料里人员排序相一致;申报理论研究成果奖的,申报人须与论文、著作发表时的署名相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按形式审查不合格予以否决。
四、评奖工作组织
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评审遴选工作由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统筹,省电化教育馆等部门具体实施,委托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专家库等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
五、评选及表彰方式
1.评选结果通过http://www.rcloud.gov.cn、 http://www.hner.cn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和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2.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的优秀成果,省教育厅下发授奖决定、颁发获奖证书。
六、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的评选推荐工作,及时向本单位教师转达通知要求,鼓励教师积极参加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的申报评选。
2.本通知附件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和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rcloud.gov.cn、 http://www.hner.cn。
3.咨询电话:86608605
附件:
1.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申请书样式(理论研究成果 2020年度).docx
2.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申请书样式(创新应用成果 2020年度).docx
3.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例申报登记表.docx
4.优秀教育电视节目申报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