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2013—2015学年度校级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评选2013-2015学年度校级师德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师德先进个人应是在我校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五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本次共评选师德先进个人20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 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
3. 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积极参与学生课内外教育和管理工作。
4.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5.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突出,连续两年教学效果优秀。
6. 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手段,能够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7. 2013年5月-2015年5月无教学事故和其它违犯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现象。
8.已评选为2011-2013学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各教学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做好所在单位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1. 各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2),并在所在单位予以公示。为充分发挥师德先进的引领示范作用,各单位推选的候选人须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自我事迹介绍。
2.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并附候选人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内容除教学、科研等情况外,主要从教书育人角度出发,关心培养学生,使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于6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报校党委宣传部(办公楼413室),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邮箱(qyxcb@126.com)。
3. 根据各单位推选情况,学校师德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组织评议委员会,按照考察、评议、表决、公示等程序,确定学校2013-2015学年度校级师德先进个人侯选人,报学校批准。
四、奖励办法
1. 学校向获得“师德先进个人”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 作为向上一级部门推荐师德先进个人的候选人。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郑州轻工业学院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3.郑州轻工业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