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的通知

校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调动高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全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依据《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决定开展201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高校优秀学者20名(校级领导不超过5名)。

二、参评条件

1、参评人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坚持正确的教学科研方向,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精神。

2、参评人必须是积极工作在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在职在编人员,学术成就显著,学术影响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两条以上:

(1)科研成果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文库(第一完成人);

(2)科研成果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第一完成人);

(3)科研成果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4)近八年来在本专业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二篇以上(限学术论文,期刊目录见附件1);*

(5)在权威出版社(目录见附件3)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以上;

(6)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类)、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一项以上(项目负责人);

(7)教育部社科委委员;

(8)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9)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0)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

(11)致力于应用对策研究,其研究成果和建议为国家、省委省政府采纳(有省领导批示,厅级以上机关加文号的采纳证明)。

加*的为必备条件。

三、推荐名额

本次申报我校限3个名额。因此各单位限推荐3名优秀学者,请于5月30日(星期四)下午4:00前将本单位推荐的优秀学者申报材料初稿(《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推荐表》1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应包括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报送科技处成果科,我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校内初评,并择优向河南省教育厅推荐3名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

四、报送材料要求

通过学校初评的优秀学者申报单位请于2013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统一上报科技处成果科,同时将电子文档提前发送至科技处成果科信箱,我处将于2013年6月3日下午(星期一)将材料统一上报教育厅。

申报材料包括:1)《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中青年学者推荐表》(6份),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2)证明材料复印件(3套)应包括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当场审核退回,复印件审核后,由科技处统一加盖学校科研部门印章。

3)《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中青年学者推荐表》电子文档发送到科技处成果科信箱,邮件主题:邮件主题:学校名称+推荐人姓名+优秀中青年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