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刚刚收到的《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64号)要求,各学校必须与2013年5月23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D803室,逾期不予受理。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允许申报项目不超过两项,其他学校一项。

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申报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申报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各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
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012年已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62519525。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3@sinoss.net。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4. 5月10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
   5. 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日。各申报单位需在此之前登录申报系统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在线打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连同各申报项目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于6月10日前统一送达或邮寄至: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1层,邮编:100029。
   联系人:何琬冰、王楠;联系电话:010-58581198,58581411。
   6.
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各单位邮寄的纸质《申请评审书》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7.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请各相关单位将申报材料于5月23日上午12:00前统一报送科技处成果科,电子文档一并发至科研处成果科电子邮箱。申报材料包括:申报项目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1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4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