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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07-08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实际情况统计表》、08-09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做好本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实验开出率统计及下学期实验低耗核算工作,各院(系)应认真按照实验教学任务及执行情况,填写本学期的《实验教学实际情况统计表》;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填写《实验教学计划表》,并按表中要求严格履行签字审批程序。 一、《实验教学实际情况统计表》填报要求 此表是实验室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之一。填报时请注意以下问题: 1、本表由实验技术人员填写,只填报本科学生计划内的实验实际开出情况。 2、没有《实验教学计划表》的实验,不计工作量。 3、新开实验未申报的,不按新开实验计工作量。 4、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学期初未上报论证材料的,不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计算工作量。 5、实验学时数相同的同一门实验课填写一张表,一式二份。一份实验室存档,一份报实践教学管理科。 6、请认真填写表内各项内容。实验课程名称、实验项目名称要按实验教学大纲规范填写。不要缺项、不用简称。 二、《实验教学计划表》填报要求 08-09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已经确定,请根据教学任务认真落实实验教学任务,填写《实验教学计划表》。填报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实验教学计划表》由承担该教学任务的实验指导教师填写。 2、若有个别实验课程需要利用其它教学单位的实验场地完成,请以院(系)为单位提出申请,随《实验教学计划表》同时上报。 3、《实验教学计划》填写要求: 认真填写表内各项内容。不要缺项、不用简称。请各级主任认真审核。 实验课程名称、实验项目名称要按实验教学大纲规范填写。实验个数、实验学时数应与教学大纲一致。 特别注意以下几种情况:新开实验课程,应同时上报实验教学大纲,若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应将立项验收书一并上报。对已开设的实验课程,若实验内容有变动,应将修订后的实验教学大纲一并上报。 三、上报时间及要求 请于2008年6月18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实验教学实际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学计划表》的纸质及电子文档同时上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各教学单位应同时做好存档工作。 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314),电话63556296,信箱sjjxk@zzuli.edu.cn 教务处 200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