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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交流活动


发布部门: 政法学院  发布时间: 2020-07-15  浏览次数: 410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自20205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法制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深化《条例》宣传工作,政法学院各班级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交流活动,我院全体学生参与了此次活动。

各班级借助腾讯会议、微信、QQ群等线上平台开展了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在法学1901班主题学习活动中,班长结合《条例》的相关条款,重点强调了什么是社会信用以及信用对社会和个人的重要意义,带领同学们共同学习了《条例》的适用范围、社会信用信息如何管理和披露、失信信息及失信行为的界定、国家机关对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采取哪些激励措施以及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采取哪些惩戒措施等内容。公管1802班采用知识问答的形式,结合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开展学习交流,号召全体同学要积极学习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践行条例。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政法学院一贯重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通过此次学习活动,广大学生进一步认识到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了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激励同学们将诚实守信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为构建诚信校园、诚信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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